離岸風電海纜為傳輸風力機組產出電力至陸域電網之重要設施。海纜興建與製造成本佔離岸風場資本支出達13%至15%,且為營運期間保險理賠的最主要項目,顯示海纜對於風場的重要性。離岸風電海纜又可分為串聯風力發電機組的陣列電纜(Array Cable)以及輸送至陸域的輸出電纜(Export Cable)兩種。陣列電纜目前技術採用中壓交流電纜(MVAC),但未來中壓直流電纜(MVDC)將有發展機會。輸出電纜則有高壓直流(HVDC)和高壓交流(HVAC)兩種技術規格,風場的規模和離岸距離為主要採用考量。國際市場上海纜供應業者少,且製造設施之資本支出龐大,加上體積、重量與運送因素,地理位置極為重要,故業者投資評估保守,近年來以同業併購為主,加上海纜市場重視產業實績,因此新進者切入相對困難。
本文介紹國外離岸風力機零組件標竿廠商,其在製造組件過程中,所導入的智慧化、自動化設備或是製程技術的優化。包括丹麥塔架商–WELCON、日本變壓器大廠HITACHI ABB以及與日本配電盤業者三菱電機。
風力機的運轉仰賴機艙內的各式零組件,其中電力設施的作用更直接影響了整座風力機能量的輸出。故本篇評析將以德國風力機系統商西門子歌美颯及瑞士電力設備供應商ABB為例,探討二家公司如何運用內部線上培訓平台,並結合如大數據及虛擬實境等新科技,在節省培訓成本之餘,也讓員工更有效率地學會產業中的專業技能。此外,更透過舉辦研討會及開設對外開放的訓練課程,將專業知識帶給其他產業、甚至是一般民眾,藉由產業鏈知識共享的方式,將能更加凝聚整體產業,使產業永續發展。
離岸風電產業已逐步由歐洲擴展至亞太區,併網容量顯著性的增加,已有亞太國家政府單位以及產業界察覺商機,著手布局產製能量。本篇評析將針對臺灣、日本、韓國、越南等四個亞太國家之離岸風力機零組件供應能量進行討論,盤點各國具發展優勢之項目,並剖析亞太風力機零組件供應趨勢。
鋼構件在離岸風電產業中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而在生產這些產品時,業者通常需仰賴大量的高階銲工及非破壞檢測人員,同時這些鋼構件的使用年限長達20至25年,因此對於銲接品質、技術及相關檢驗流程都有一定程度的要求,在人員培訓上亦需投注相當心力。本篇評析藉由丹麥及阿拉伯的例子,發現兩國著名鋼構廠皆擁有完善的學徒/搭檔制度,國家內亦有其他外部培訓機構提供受認證的高階銲工及非破壞檢測培訓,同時在丹麥更透過線上培訓/媒合平台,串聯國內參與離岸產業的人才,隨時補充短缺的人力。透過汲取這些國家的優點,將有助於臺灣建立一套完整的人才培育機制,也能作為未來精進的參考方向。
根據2019 Wood Mackenzie離岸風電運轉維護趨勢報告,展望至2028年,全球離岸風電運維市場規模將由2019年約30億歐元(約1,080億台幣),逐年增長至2028年約120億歐元(約4,320億台幣),年複合增長率(CAGR)達17%。其中歐洲地區將為全球最主要的風力機運轉維護市場,規模預估達到67億歐元(約2,412億新臺幣),亞太地區離岸風力機運維市場亦呈現快速增長。樂觀評估區塊開發政策,2029年臺灣有望成為全球第六大離岸風電發展市場。加上2026年起在區塊開發推展之下,預計2035年時我國海域將有約1,000座離岸風力機組,運維商機可觀。本文聚焦全球離岸風電開發趨勢、運維市場發展動向,並介紹運維產業契機。
全球能源轉型趨勢下儲能需求與日俱增,近年來逐漸於儲能領域嶄露頭角的釩液流電池,應用面向亦日趨多元。本文從釩液流電池安全、大規模儲電的優勢特點切入,進而帶出國際知名釩液流電池儲能案例及應用情境,包含偏鄉地區取代發電機的小型應用、區域電網整合應用,以及國家級風光儲輸示範工程大規模案例等。相信在技術與商業模式日漸創新突破的發展下,釩液流電池的商業應用發展將更多元且蓬勃。
雖日本離岸風電的發展較臺灣緩慢,但其相關規範的制定與研擬卻甚早展開規劃。自2018年11月通過「再生能源海域利用法」後,成立「港口離岸風力發電設施審核委員會」,並根據《電力事業法》、《港口法》和《再生能源海域利用法》研擬離岸風場的相關規範。該委員會分別於2018年與2019年陸續發表設計、安裝和運維的相關標準和參考說明。由於離岸風場設施的維護主要分為風力發電機組與電廠支援設施(BoP),因此風力發電機組部分則沿用原《電力事業法》中陸上風電設施的運維規範,並建議業者參考電業法中的「定期安全管理檢查制度」。而電廠支援設施則沿用《港口法》中關於港口設施的維護管理規範,並建議業者參考港口法中的「維護管理計劃」。
隨著有關能源安全、脫碳及空氣污染等嚴格法規的大量增加,促使全球對節能服務的需求增加。由於高成本及嚴格的環境法規,工業領域的成長鼓勵公司尋求更快的方法來降低能耗。儲能、智慧電網及電力技術等領域的能源創新將影響所有工業部門。先進技術的逐步導入,預期將帶來更多元化的創新模式,未來應用情境令人期待。
今(109)年11月15日完成「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簽署,預計2022年生效,涵蓋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規則、電子商務、智慧財產等20個議題。在RCEP簽訂下,將整合東北亞與東南亞經濟,恐影響國際離岸風電業者在亞洲供應鏈的布局受惠於產業關聯方案政策的執行,中短期我國產業在內需市場供應上較不受國際經貿競爭壓力影響。然RCEP簽訂將加速區域供應鏈的優勢整合,建議未來我國塔架、水下基礎業者可鏈結其在東協生產據點或當地夥伴,與台灣據點進行國際供應鏈重組,強化我國產品的出口競爭力。為避免落入價格競爭,業者亦應提高產品附加價值,朝智慧製造及製造業服務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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